[证书号] 姓名: [姓名] 性别: [性别] 身份证号码: [身份证号] 协同伙伴机构: [业务伙伴机构名称] 协同伙伴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[统一社会信用代码] 合作伙伴人类型: [业务伙伴人类型] 有效期: [起始日期] 至 [失效日期] 备注: 本证书持有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合格,取得注册商标业务伙伴人资格。 本证书仅限在持有人本人及其所属合作伙伴机构内使用。 持有人不得将本证书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。 4. 本证书有效期满后,持有人须重新申请协同伙伴人资格。 发证机关: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证日期: [发证日期]